Re: 大陸腔 ( No.20 ) |
日期:2010/07/22 03:25 留言者:檀郎
電郵:hhwong555@yahoo.com.hk
|
悲歡聚散一笑間----算不算大陸腔? |
|
Re: 大陸腔 ( No.21 ) |
日期:2010/07/22 10:59 留言者:福佬
|
除了年青那批大陸[ 絕無眨意 ] 老倌和花旦外 [ 梁、丁、蔣、郭 . . 等 ], 有時我也不太清楚, 究竟 風、超、B 等是由始至今都是大陸老倌還是由港轉大陸 [ 像女腔般 ] 的老倌. 聽說有段時期粵劇 [ 腔 ] 是很受樣板戲影響的, 所以才會出現所謂大陸腔. 我覺得也不是全是貶意的, 大陸年青唱家自少被選中接受正規訓練, 每天像返學返工般, 二十出頭已經很唱得和有功架, 只是他們受訓的一套和香港的有別而已.
kc 兄的大陸腔解說也聽過, 也是一種對大陸腔看法, 謝謝分享 |
|
Re: 大陸腔 ( No.22 ) |
日期:2010/07/22 23:05 留言者:kc
電郵:enkcwong2003@yahoo.com.hk
|
根本粵曲就是粵曲啦!腔只不過是各家的特色!新馬腔, 凡腔, 星腔, B腔, 風腔, 蝦腔, 一講大家就知代表人物! 而家問題係大陸腔冇人講倒係乜!夾硬講人地大陸受訓就唱大陸腔, 似乎又講唔通噃!夾硬話大陸人就唱大陸腔更無理!因為多數演唱者俾人話有大陸腔的就是港人! 總之有腔好過無腔啦! KC唔覺意話佐人係貶意!都係時候收番矣!否則自已連腔都冇俾人篤爆仲大劑! |
|
Re: 大陸腔 ( No.23 ) |
日期:2010/07/23 08:22 留言者:自己腔
|
大陸腔的代表是 曾慧, 郭鳳女 香港腔四十年前的代表是 新馬 任白. 現在是誰啊? 懶音腔, 冷腔, 震腔, 娘娘腔. |
|
Re: 大陸腔 ( No.24 ) |
日期:2010/07/23 12:06 留言者:福佬
|
kc 兄, 不必收番言論, 討論本應就是這樣的. I dislike to be a yesman too.
在探討中尋找真理和答案是我的主觀願望 [ 不成也不要緊, 因不一定有肯定答案和探討過程也是有趣的 ], 多方向的提出只為引出不同曲友的看法和意見, 同意或不同意是完成可以接受和沒有問題的, 請繼續隨意發表, 好讓大家得益 [ 由其是我等資歷較淺的曲友 ] . 謝謝 !! |
|
Re: 大陸腔 ( No.25 ) |
日期:2010/07/23 12:22 留言者:小揚眉
|
什麼是懶腔?冷腔? |
|
Re: 大陸腔 ( No.26 ) |
日期:2010/07/23 12:26 留言者:kc
電郵:enkcwong2003@yahoo.com.hk
|
唉!費事煩啦!大陸十億同胞得罪不得!大陸腔梗係正嘢啦!大陸貨一定堅才是政治正確也! 香港曲友被評有大陸腔, 就當做有腔好過絲苗白米(冇糠!)啦! 呢類嘢, 唔係學術研究, 又唔係發表論文!認真都無謂!kc一時口快道破了!罪過!罪過! |
|
Re: 大陸腔 ( No.27 ) |
日期:2010/07/23 14:15 留言者:見習生
|
從學術上認真的去說,根本就沒有大陸腔. 唱腔是不會有地方性代表的.
大陸腔一說只是在香港流通, 充份表露出香港人的禮貌化劣性, 好像是香港行內人所創. 大陸腔就是說唱腔沒有粵曲味(雖然唱者可能有很高的技術和美妙的聲線). 這詞包括了粵曲在大陸早年融化了樣板戲唱腔, 近年改革戲中聲樂技巧超量而有粵語歌劇的趨勢. 於是笑話他人唱腔沒有粵曲味時便說她是用大陸腔. |
|
Re: 大陸腔 ( No.28 ) |
日期:2010/07/23 14:59 留言者:福佬
|
原本如此, 謝謝各位 |
|
Re: 大陸腔 ( No.29 ) |
日期:2010/07/24 02:39 留言者:kc
電郵:enkcwong2003@yahoo.com.hk
|
Re: 大陸腔 ( No.30 ) |
日期:2010/07/24 04:24 留言者:james
|
小弟认为, 小汉, 笑风等大陆的唱家, 很有粤曲味. 年轻的如梁, 李秋元, 都唱得很好. 有些唱家, 音色不广, 就是有粤曲味, 也难令我欣赏. 他们唱歌, 音域在256至512频率之间, 根本不能叫做歌唱家. |
|
Re: 大陸腔 ( No.31 ) |
日期:2010/07/24 12:14 留言者:kc
電郵:enkcwong2003@yahoo.com.hk
|
咸魚白菜, 各有所愛! 可能真的有人愛上大陸腔也說不定! 但被人話有大陸腔就力撐, 不肯面對現實, 及覺說的人太主觀, 就是世情了! 正如香港什麼普選, 因大家無一定案, 各自表述!一有爭論!永無寧日! 只能閃!否則必被一班不同意者追擊! 這就一定有理說不清了! 這就是kc要收回對大陸腔意見的原因了! 貼27就說得公道了!值得一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