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香港唱局及「互相尊重」 ( No.1 ) |
日期:2010/07/08 17:14 留言者: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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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曲友, 有的, 在庙街, $100 唱一首, 两边. 我回港, 都帮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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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香港唱局及「互相尊重」 ( No.2 ) |
日期:2010/07/09 13:36 留言者: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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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曲友 : 唱局太平價錢, 亦要考慮師傅水準! 我所認識音樂師傅,個個都有工作操守, 有時主辨人亦有問題, 一個演唱會長達五小時, 有些師傅還要趕下場, 連食飯都沒時間. 你口中靚女洋琴師傅,我相信大家誤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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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香港唱局及「互相尊重」 ( No.3 ) |
日期:2010/07/09 13:56 留言者: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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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曲友 :
自己組成私局,固定一班音樂師傅,情況會好些.大家有歸屬感.
有些主辨人攪演唱會,今次請A音樂,下次請B音樂, 演出沒安排大操, 台上見. 如此不認真,不為唱好歌而開SHOW. 失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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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香港唱局及「互相尊重」 ( No.4 ) |
日期:2010/07/09 15:28 留言者:笙
電郵:eddycheng@cm-cc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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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兄,可否e-mail廟街曲社的資料給我o謝謝o AA曲友,你又有什麽好介紹及價錢如何?你有私家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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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香港唱局及「互相尊重」 ( No.5 ) |
日期:2010/07/09 17:08 留言者: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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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曲友, 我说的是在庙街街边的粤曲档. 很久以前在榕树头. 有位子喉老板, 唱歌很不错, 我每次回港, 都去唱. 有街坊观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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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香港唱局及「互相尊重」 ( No.6 ) |
日期:2010/07/10 01:16 留言者:四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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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香港唱局及「互相尊重」 ( No.7 ) |
日期:2010/07/10 06:19 留言者:me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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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香港唱局及「互相尊重」 ( No.8 ) |
日期:2010/07/10 08:35 留言者: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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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姑娘, ME TOO, 二十年前, 粤曲档在文武庙前的榕树头, 后来因为要保护榕树, 他们便搬到现址. 二十年前唱子喉的美女, 现在买了整个生意. 我和她唱过很多歌, 功力深厚, 声美, 人和蔼.就是没有指出我唱歌不到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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