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全港18區粵曲精英大賽2009 ( No.17 ) |
日期:2009/12/15 18:44 留言者:福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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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何必呢!! 大家傾下計姐。
或許, 下次可做得乾淨點, 用唔同身份時另用地下鐵的電腦上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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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港18區粵曲精英大賽2009 ( No.19 ) |
日期:2009/12/15 20:09 留言者: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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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面#14講可以帮我提昇知名度,我洗唔洗比"利是"你架?
如果唔洗,就快手d啦,阿"出身於香港大學中文系"既過路人/盜名初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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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港18區粵曲精英大賽2009 ( No.20 ) |
日期:2009/12/15 20:46 留言者:Fran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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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明白您們怎麼會想到比賽有黑幕,有造馬,有內定賽果,我相信這只是一些不服輸的參賽者憑空想像出來的事而已,以下是我的親身經歷,可以說明粵曲比賽是沒有內定賽果的,我是一個年近七十的老頭子,最近參加了觀塘區的曲藝大賽2009,這個比賽我是第一次參加,所有參與這次比賽的台前幕後所有人,我一個也不認識,結果是我奪得了耆英組的冠軍,當晚的另一位參賽者是該晚的評判之一的葉慧芬小姐的高足,也只是得了第三名,如果說當晚的評判造馬把這個冠軍給了我,請問她(他)們可以在我身上得到甚麼好處呢?
Frank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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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港18區粵曲精英大賽2009 ( No.21 ) |
日期:2009/12/15 22:52 留言者:粵劇愛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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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區的比賽是小型賽事,好多人都冇興趣參加的!又怎能和大型比賽相提並論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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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港18區粵曲精英大賽2009 ( No.22 ) |
日期:2010/01/06 00:08 留言者:Q10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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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師兄、師姐,小師妹就覺得比賽是自我考驗同毛經驗分享,如果只是為獎牌而唱那麼便失去意義和樂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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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港18區粵曲精英大賽2009 ( No.23 ) |
日期:2010/02/11 07:01 留言者:小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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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會唔服輸而覺得做馬, 但係我想講做馬係存在的, 因為個人有咁既經驗 (我無唔服舒) 因為我有認識其中一個評判, 係佢事後同我媽咪講既. 話說比賽完左之後, 評判去開會計分, 當分數已經計好個時, 有個人走左入去個會議室通知佢地個分數應該點安排, 我就係咁樣由第二名變左第三名, 然而無得入決賽 (只有第一名同第二名先有得入決賽). 仲有同樣類似既經驗, 兩次做馬經驗令我都唔想再參加比賽, 因為覺得好無意思, 因為粵劇已經商業化左啦..... (本人的個人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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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港18區粵曲精英大賽2009 ( No.25 ) |
日期:2010/02/11 15:56 留言者:小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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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咁諗都無辨法, 但係我地一定唔會囉.... 對得住天地良心呀! 有咩唔敢做先? 有後台既人咩都咁做啦. 就算特首要改分, 佢都唔會自己做啦, 緊係搵人做啦. 我個次既比賽唔係小型比賽囉, 有利益既野, 有咩做唔出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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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港18區粵曲精英大賽2009 ( No.26 ) |
日期:2010/02/11 22:24 留言者:粵劇愛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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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不是參賽者,但也相信比賽有"造馬"這回事!這兩,三年實在聽得太多了,也在多本戲曲雜誌看到專業的傳媒朋友執筆談論過這個問題! 唉!只嘆一句無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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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港18區粵曲精英大賽2009 ( No.28 ) |
日期:2010/02/12 08:21 留言者:Fran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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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7 大寶言之有理! 凡事都要講理由,試問那些評判冒著聲譽誠信受損之險而做馬,她/他們可以得到甚麼好處呢?值唔值得咁樣做呢?
Frank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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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港18區粵曲精英大賽2009 ( No.29 ) |
日期:2010/02/13 19:10 留言者:小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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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唔係評判想造馬, 評判們都用心去評分, 係大會有人要造馬, 對評判係無任何好處 點解大會有人想造馬, 咁就有好多原因啦 好似如果係香港電台同八和合辦, 香港電台權大過八和啦, 佢地想點就點 係香港, 有幾多個人理會粵劇呀? 佢只係當個比賽係一個電台節目, 做佢地想做既野 有利益既, 又點會理會評判既名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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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港18區粵曲精英大賽2009 ( No.31 ) |
日期:2010/02/14 18:45 留言者:小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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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怨天恨地, 只係想講你地太天真, 我亦唔係想講個個比賽都有造馬成份, 這也絕對是不可能的 再者, 到現在為止, 大家都係各執一詞, 你要選擇天真的承認比賽一點兒造馬成分都無既, 其實對大家無益亦無害 就當我作故仔黎呃大家又好, 有人唔想面對不公平既現實都好, 再爭辯落去真係好無謂 有眼有耳既, 就多退一步去睇去分析, 固執己見既都無人會怪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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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港18區粵曲精英大賽2009 ( No.32 ) |
日期:2010/02/14 20:35 留言者:粵劇愛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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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寶: 我非常支持你的留言! 各執一詞,真係講多都無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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