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這編討論暫時封鎖,不可加入新的投稿留言。
投稿一覽 > 討論內容
陈辉鸿
日期:2009/05/17 02:40
留言者:妹妹

陈辉鸿演译的歌好; (好!) (拍掌) (好!)

修正或封鎖

Page: [1] [2] [3] [4] [5] [6] [7] [8] < 回上一頁

Re: 陈辉鸿 ( No.50 )
日期:2009/06/26 21:17
留言者:DT

妹妹:
師傅上堂時確實很嚴肅,平時他是一個很隨和的人。

修正或刪除

Re: 陈辉鸿vs黄德正 ( No.51 )
日期:2009/06/30 01:09
留言者:粵曲愛好者
電郵:fredmanhk@yahoo.com.hkc

請問大家對這兩位老師怎樣比較呢?

修正或刪除

Re: 陈辉鸿 ( No.52 )
日期:2009/07/03 00:01
留言者:彼得

彿山兄:

因有一位朋友是粵曲初學者, 可否跟陳老師學習? 請指點。

(表情11)

修正或刪除

Re: 陈辉鸿 ( No.53 )
日期:2009/07/03 19:59
留言者:佛山佬

彼得兄:
很久沒有和你通話,你好嗎?
如是初學者,年紀又大,我看不必跟隨陳老師,因為老師及同學都很認真,會有無形的壓力,如交功課經常不達標,也會令他逐漸失去學曲的興趣。
反之,初學者是年青或有天份,或已有基礎者,不妨跟跟陳老師,因為有壓力自然有進步,壓力大,進步大。

修正或刪除

Re: 陈辉鸿 ( No.54 )
日期:2009/07/04 14:46
留言者:彼得

佛山兄:

多謝你的意見。身體完全康復了嗎!開始習曲否?

(好!)

修正或刪除

Re: 陈辉鸿 ( No.55 )
日期:2009/07/04 20:55
留言者:佛山佬

彼得兄:
身體差不多復原,不過,還要定時食藥。
已開始習曲了,因為最近跟了一位名師。但是他的敎學方法,不大適合我,看來真的要考慮重投陳老師的門下。




修正或刪除

Re: 陈辉鸿 ( No.56 )
日期:2009/07/14 01:32
留言者:妹妹

佛山兄:
   我想你的决定是明智的! (微笑)

修正或刪除

Re: 陈辉鸿 ( No.57 )
日期:2009/07/15 12:18
留言者:妹妹

其實陳煇鴻老師佢唱曲時,是能牽動聽眾情緒的,我記得有次中文大學邀請陳煇鴻老師任演出嘉賓,佢唱了一曲沈三白與云娘,在場很多聽眾都隨着陳老師的歌聲………  佛山兄你有同感吗? 一曲唱罷,全場掌聲雷動!

修正或刪除

Re: 陈辉鸿 ( No.58 )
日期:2009/07/15 21:34
留言者:佛山佬

妹妹:
環顧當今能唱出曲情及曲味者,陳老師是其一也。
還記得在上課時,我也曾問老師,他說只要你能代入曲中人,明白曲中人感受,熟曲及多唱,自然容易表達出曲情及曲味了。

修正或刪除

Re: 陈辉鸿 ( No.59 )
日期:2009/07/24 16:44
留言者:妹妹

佛山兄:
八月五日沙田大會堂的〔煇煌粵韻會知音〕記得去捧場啊! (表情37)

修正或刪除

Re: 陈辉鸿 ( No.61 )
日期:2009/07/24 13:10
留言者:福佬

很開心, 因為已取得一張 8月5日的門票
我從未聽過陳老師攪的學生show [ 皆因自已只是新仔一名 ], 但以陳老師的嚴謹作風, 能出台的學生也應不錯, 今次定要全力以聽

chanfaihung.com 這個網址好像沒有了, 有沒有網友知道新網址呢, 謝謝 !!







(表情4) (表情4) (表情4) (滿意) (微笑) (微笑) (歡笑) (歡笑) (好!) (微笑) (微笑)

修正或刪除

Re: 陈辉鸿 ( No.62 )
日期:2009/07/24 21:44
留言者:佛山佬

妹妹:
票已取,到時一定去。
玉琼:
不知你要那一首呢?我可代勞嗎。
福佬:
陳老師的網址,真的沒有了,讓我查一查,再告知。

修正或刪除

Page: [1] [2] [3] [4] [5] [6] [7] [8] < 回上一頁



- 阿立粵曲天地 -
聲明

阿立粵曲天地(以下稱本網)所有留言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本網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之立場,讀者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讀者若因信賴留言而招致任何損失,本網概不負責。 由於所有留言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或涉及任何侵權行為,請聯絡本網。本網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亦不可上載任何侵權文章,照片,曲詞,錄音及影片,敬請自律。 所有網內留言或文章,留言者均不可保留文章或留言的個人或非個人版權權利,惟他人如需在別處引述或登出,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