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1 ) |
日期:2007/07/17 16:46 留言者:Sunny Lau
電郵:sunnylau28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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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平兄: 你的故事我在春節之時已有聽聞,本人欣賞你的精湛演技之外,今日更欣賞你的風骨。 我是佛山劇團劉少坡之侄兒,經常看你演的戲,尤其喜歡你在《苦鳳》一劇中演余俠雲一角。 內地藝人受行政打壓的例子多不勝數,但仗義執言的卻不多,你今日斗膽將劇團的黑暗面揭露,可知你日後在劇團必無好日子過!我佩服你的亮節高風!!! 你在上文提到的某君,我早已領教,不敢恭維! 2001年間,香港一唱家,是羅家英、李寶瑩的得意門生,相約該君出唱片,曲目是《新南唐春夢》、《張巡殺妾》等合共三首曲,當時我有份參與作鋪橋撘路,該君一口應承,並議好人工,正所謂你肯我願,可惜到我們租好錄音棚(在中國唱片廣州分公司的錄音廠)、請好音樂師(頭架駱慶兒、擊樂馮繼忠),在進錄音棚前夕,該君卻諸多推擋,我們在燃眉之急下,唯有立即換人,換了朱劍丹,現在在市面出售唯一一套朱劍丹的唱片是也。好彩朱姐不負所望,在一星期內,搞掂三首曲,依期進行錄音,而且效果相當不錯,朱姐從未出過唱片,能有此機會,朱姐當然會Loi飯應啦,任姐在天之靈,相信也感安慰! 經此一役,我對此君的印象跌到谷底!以後也不敢再請他來港或新加坡做節目了。 一個有《藝》的粵劇演員,更加應該有《品》,才能受人尊重,要不然,你身邊企滿呀“太”,我也看不起你哩! 雄平兄,請放開懁抱,牛車雖慢,也有到達目的地的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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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2 ) |
日期:2007/07/17 19:30 留言者: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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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3 ) |
日期:2007/07/18 03:28 留言者: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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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真是張雄平所刊登. 而不是別有用心人之舉. (信中的言詞看出這是向上級的訴白而不是公佈, 如果不是張雄平的行動, 那便是另外有人特意為之. 把私人信件爆光. 目的不外惡化與破壞人際關係)
張雄平和我並不認識. 我也不認識Sunny但我相信他的眼光. 所以我相信. 支持. 向你致敬.
粵劇不興雖有種種的原因, 但是專業團體行政的不當操施, 以至人材的損失也是一個大原因. 我是人言微薄, 對你沒有什麼幫助. 但是今天官方有藝術政策, 民方有粵劇振興會到處籌款, 如果目的真的是推揚粵劇, 那麼他們應該有一點影響力.
歷史上海外某些班政家把仱人看作豬仔奴隸, 以為有錢便能為所欲為. 這種態度在新中國的團体上屢屢碰壁. 希望我們不是開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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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4 ) |
日期:2007/07/18 05:35 留言者:反面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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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雄平信件公開, 確可能做成反效果. 現在各人都支持張雄平, 但本人卻提出另一觀點, 讓大家考慮! 其一, 收來的信息是新加坡希望演出香港團體, 但因為價錢問題, 在協調操作上變成香港佬倌加頂, 這是資方的問題, 不能怪紅豆團方. 其二, 紅豆團雖是國營, 但現在也要商業經營, 不錯,張雄平的藝術是值得讚賞, 但亦不諱言他是從事一個行業, 在他不明白的層次上, 堅持個人的藝術追求, 大家就要考慮個人和整體之間的關係, 是不是他全對呢? 其三, 任何一間公司, 任何一個僱員, 若對上司或老板說, 因為恐怕合作令我的工作表現受到影響, 所以我拒絕這個工作任務, 你說可以不可以? 不錯, 粵劇是一門藝術, 但也是紅豆團全團的謀生的支柱, 若有任何一個, 或者稍有地位的員工, 提出反對工作指令, 你想一間公司如何運作. 其四, 張雄平混淆了他的工作和藝術之間的分野, 達文西接受畫作任務,都是在僱主的要求下發揮自己的藝術想象, 都曾經試過不按僱主要求而被解僱, 因此, 張雄平的問題就是他分不清兩者之間的關係.
我不是幫紅豆團說話, 只是因為太多人容易一面倒想問題, 而提出以上說法, 本人素知戲班情況, 但於此事中絕無半點關係, 新加坡的情況也是從他人口中得知, 此際只是說出實況而已.
本人奉勸張雄平一句, 你的藝術確是了得, 如果希望能堅持自己的想法,就只可以學香港佬倌一樣打散煲, 不參加紅豆這類國營劇團, 若要參加, 就要明白個人和團體之間的關係, 好好處理. 至於紅豆團領導層, 最錯是沒有適當安撫和解釋, 但內情可能是借此事殺雞警猴, 張雄平可憐地成為示範, 因為內地團正厲行改革, 以圖生存.
至於說某君, 從來都係追名逐利, 貪花好色之徒, 臨門灑一灑你, 是內地文武生慣伎, 又何止此君, 都是圖個金銀滿屋而已, 見怪不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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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5 ) |
日期:2007/07/18 08:46 留言者:k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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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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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6 ) |
日期:2007/07/18 08:57 留言者: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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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面堅持: 呵呵, 你很細心有頭腦. 我們聊聊吧. 1. 張雄平信件公開, 確可能做成反效果.--- 對. 所以我暫不相信這是張雄平的行動. 如果另有人推波助瀾靠害, 也是可以想像的. 2. 其一不能怪紅豆團方--- 對. 團方以宗旨行政決策. 團方沒有錯. 3. 其二資方要求雜牌軍, 團方可以有三種對應: 不允, 應承, 不用團名而以私人參助. 無論那一個決定都是可以的. 但這不是問題所在. 問題是溝通方面出了大毛病. 從信中看出張雄平雖然說不想去, 但並無說不論怎麼樣我都不去. 他是以為行政方接受了他的立場. 如果行政方面明確的說如你不去對團的影響很負面, 隨非你已決定離開紅豆. 後果或可能不一樣. 我們也不清楚3月下旬,余勇团长、戴广明副团长约他到办公室谈了一次是不是這個意思. 如果是, 余勇团长也沒有錯. 4. 我們明白有料成名的藝員不喜歡為資質差的作梅香, 這是行政人員必須考慮的. 但團隊規則也要顧及. 張如跟團去但不參加雜牌軍一劇也是一個辦法.
這事看樣子是溝通不夠, 各自以為如此而弄大. 如果是要殺雞警猴, 警猴不殺雞不是更好嗎? 希望他們能大家坐下來和平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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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7 ) |
日期:2007/07/18 12:04 留言者:Trespas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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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望是美好的,不过...世间事有多少是以人的主观愿望为依归呢?
猴就是猴,不杀鸡又焉能警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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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8 ) |
日期:2007/07/18 12:32 留言者:好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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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粵曲討論區域,為何變了用作澄清啟示,如有此須要,是否應該刋登廣告以示天下,真不明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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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9 ) |
日期:2007/07/18 13:13 留言者: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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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 many bad news every d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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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10 ) |
日期:2007/07/18 13:18 留言者:金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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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包容,多站於對方角度看,放低自己的身份,睇量上級/下屬,主動多溝通,不要執著自己是對多些還是別人錯多些,相信萬事可解決,若超越自己立場的底線,就自己選擇應走的路,也不失為更好的方法。希望此事可完滿解決,衷心的祝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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