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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日期:2007/07/17 15:59
留言者:张雄平

关于本人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2006年11月8日,在南方剧场后台,戴广明副团长跟我商量工作(我当时是艺委会副主任兼演员队长,主管艺术生产),并提及07年5月份剧团会到新加坡商业演出的事宜,剧团领导虽然还在和新加坡方面商谈之中,但其中已经商定了一些剧目,如《白龙关》、《花枪奇缘》等等。新加坡方提出如《白龙关》一戏的两位男女主角,是由对方邀请香港方面的人员参加演出,而我团的两位领衔主演欧凯明、曾慧就不参加。抱着为剧团和演员着想的态度,我觉得很不妥当。原因有:作为剧团出国演出,既可达到传扬粤剧文化,又能够宣传剧团的整体实力;但作为剧团的领衔的两位主演却不参加演出,而让另外两人参演,对于我们红豆团,既不能发挥我团的整体实力,从演出的质量上、剧团的名誉上都没有好处,更妄论宣传我们的粤剧艺术了。我是演员,戏就是我的生命,但要我去陪演,这将对自己的艺术水平的提高没有好处;况且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细致的排练跟磨合,戏又怎么会有好的演出质量呢?!我是一个认真而执着的人,或者可以这样说,我非常耿直,正由于我的耿直与认真,我坚持了我的立场与原则。所以当时我就向戴广明副团长提出,如果是这样情况下的演出,我情愿就不去新加坡了。

之后,领导与新加坡方面的商谈继续进行中,但是对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没有予以考虑,直到了12月,欧凯明(我团的艺委会主任与领衔主演),同样也没有过问我为什么不去新加坡的原因,就很明确地对我说:因为我曾提出过不去新加坡了,也不想在剧团做事了,所以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把我有份参加演出的剧目角色换掉,好让春班和准备去新加坡的演出顺利进行。接着,他就安排了他说的那些工作,把我某些剧目的角色换掉了,而且专门安排了时间去排练,并对剧团的剧务和新换上的演员也是说因我不去新加坡的缘故而撤换了。其实,我并非不愿意去新加坡,只是出于对剧团与演员的利益的考虑才坚持了自己的想法。

2007年3月下旬,余勇团长、戴广明副团长约我到办公室谈了一次,当时的情况就是征求我的意见,说去新加坡的剧目当中有某些配角的角色是要我来饰演的,而那些剧目都是由香港的演员带过来的,如《张玉乔》、《章台柳》…等等,如我能参加演出就会对演出的质量有很大的帮助。当时我没有答应,只是含糊地提出不需要我参加了吧?!而且我又对剧团里的某些工作安排、剧目的角色安排也谈了我的许多想法和意见,包括欧凯明因新加坡演出而换我演的角色的问题。当时领导并没有向我明示:同意或不同意我提出关于不去新加坡的要求,也没有明确我一定要去新加坡参加演出。而领导没有明确我一定要去或者不去,那么我就不好表态我会不会参加新加坡的演出了。之后剧团的排练日程和剧目上都没有安排我的,而且也没通知我要参加的。

  到了4月底,剧团在番禺签有三场的演出任务,剧团领导是要求去新加坡的演职人员才能参加。当时剧务通知我这个演出日程时,我就向他提出了我的疑问:我是不去新加坡的,是否需要我参加演出。后来领导找我谈,说我已答应过他们去新加坡的,为什么现在又突然变卦说不去新加坡。当时我也很明确地表态我没有答应过谁要去新加坡,而且领导当时也没有明确地通知我一定要去新加坡。我把事情的起因、经过,以及当时的相谈内容都对两位领导说了。当时余勇团长曾承认是在这件事上有点疏忽,但是说我不去新加坡的决定是错误的。我几次重复表示这件事并不完全是我的错,毕竟是领导层之间的沟通和做法是有问题;而且我坚持自己的意见和做法,我是站稳了本团的立场、维护了本团的利益,我是不会参加不是红豆团两位领衔主演都不演出的剧目。后来,戴广明副团长曾表示,可以出演某一些红豆团经常演出的剧目,但马上遭余勇团长打断和反对,认为这样是不可能的,必须要完全服从安排;之后戴广明副团长也没在提出了。当时如按戴广明副团长的提议,我会答应去新加坡,但是余勇团长既然认为这样是不可能的,那我当时也没有什么话可说了。我只能说的就是:我坚决不去新加坡。而且我也坚决表示:不论用任何的方法,我都不会上飞机!(包括“即使到了机场,我也会把机票撕掉!”这样的气话。)这次谈完话以后,领导也就再没有找我谈话了。

现在,新加坡的演出结束了,又到签约续聘的时候。领导就以签约续聘为由秋后算帐来了。要我承认在不去新加坡演出的这件事上承认错误,承认自己不服从剧团的工作安排并要我在全团大会上做检查后,才会考虑与不与我续约。谈话中,戴广明副团长对我说:只要我这次去了新加坡演出,就是向领导表了态,承认了自己的之前的错误;要我认真地对待和检讨错误。但我对于领导说的这个是什么样的“之前”的“错误”呢,我是弄不明白的!当领导再一次听完我不去的原因和不承认全是我的责任的时候,余勇团长就说这次谈话达不到他预期的效果,所以不必再谈下去了。我也不知道余勇团长所“预期的效果”又是怎样的。6月25日,剧团领导委托办公室通知我:要么承认错误在全团大会上做检查;要么就待岗。但我对于剧团领导这个决定我是不同意并保留我的所有意见的。因为在这件事情上我不觉得完完全全是我的错,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我;到目前为止,领导对于我的提议和意见,还有艺委会的做法都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解释和答复。作为上下级的关系,我有意见和想法向上级提出,上级领导层却不闻不问,不以为然;而且说因为我说过不去新加坡而把我的角色换了的事也已成为事实;现在,却用领导的职权来强制执行他们的某些决定。我认为:在于领导者本身,在这件事上的处理决定是否也需要重新考虑考虑呢?!

我只是一名演员,适合站在舞台上饰演人物,把自己完全融入了角色;我渴望艺术上的进步,这个进步哪怕只有一点点,也会让我欣喜若狂;在台下,我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我要服务于剧团,要服务于观众;要对得起自己,更要对得住自己的艺术与良心!

我坚持我的立场与原则,我努力尽自己的可能为剧团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说,因我不去新加坡而影响整团的演出质量,我对全体的同事表示歉意。但是,我这样做,是站稳了本团的立场、维护了本团的利益,也希望领导和各位能对本人作出谅解。

我恳请上级领导部门能对我不去新加坡的事情上再斟酌、研究、决定。





张雄平

200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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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1 )
日期:2007/07/17 16:46
留言者:Sunny Lau
電郵:sunnylau288@gmail.com

雄平兄:
你的故事我在春節之時已有聽聞,本人欣賞你的精湛演技之外,今日更欣賞你的風骨。
我是佛山劇團劉少坡之侄兒,經常看你演的戲,尤其喜歡你在《苦鳳》一劇中演余俠雲一角。
內地藝人受行政打壓的例子多不勝數,但仗義執言的卻不多,你今日斗膽將劇團的黑暗面揭露,可知你日後在劇團必無好日子過!我佩服你的亮節高風!!!
你在上文提到的某君,我早已領教,不敢恭維!
2001年間,香港一唱家,是羅家英、李寶瑩的得意門生,相約該君出唱片,曲目是《新南唐春夢》、《張巡殺妾》等合共三首曲,當時我有份參與作鋪橋撘路,該君一口應承,並議好人工,正所謂你肯我願,可惜到我們租好錄音棚(在中國唱片廣州分公司的錄音廠)、請好音樂師(頭架駱慶兒、擊樂馮繼忠),在進錄音棚前夕,該君卻諸多推擋,我們在燃眉之急下,唯有立即換人,換了朱劍丹,現在在市面出售唯一一套朱劍丹的唱片是也。好彩朱姐不負所望,在一星期內,搞掂三首曲,依期進行錄音,而且效果相當不錯,朱姐從未出過唱片,能有此機會,朱姐當然會Loi飯應啦,任姐在天之靈,相信也感安慰!
經此一役,我對此君的印象跌到谷底!以後也不敢再請他來港或新加坡做節目了。
一個有《藝》的粵劇演員,更加應該有《品》,才能受人尊重,要不然,你身邊企滿呀“太”,我也看不起你哩!
雄平兄,請放開懁抱,牛車雖慢,也有到達目的地的一天!

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2 )
日期:2007/07/17 19:30
留言者:guest

(好!)

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3 )
日期:2007/07/18 03:28
留言者:大夫

如果這真是張雄平所刊登. 而不是別有用心人之舉. (信中的言詞看出這是向上級的訴白而不是公佈, 如果不是張雄平的行動, 那便是另外有人特意為之. 把私人信件爆光. 目的不外惡化與破壞人際關係)

張雄平和我並不認識. 我也不認識Sunny但我相信他的眼光. 所以我相信. 支持. 向你致敬.

粵劇不興雖有種種的原因, 但是專業團體行政的不當操施, 以至人材的損失也是一個大原因. 我是人言微薄, 對你沒有什麼幫助. 但是今天官方有藝術政策, 民方有粵劇振興會到處籌款, 如果目的真的是推揚粵劇, 那麼他們應該有一點影響力.

歷史上海外某些班政家把仱人看作豬仔奴隸, 以為有錢便能為所欲為. 這種態度在新中國的團体上屢屢碰壁. 希望我們不是開倒車.

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4 )
日期:2007/07/18 05:35
留言者:反面堅持

張雄平信件公開, 確可能做成反效果.
現在各人都支持張雄平, 但本人卻提出另一觀點, 讓大家考慮!
其一, 收來的信息是新加坡希望演出香港團體, 但因為價錢問題, 在協調操作上變成香港佬倌加頂, 這是資方的問題, 不能怪紅豆團方.
其二, 紅豆團雖是國營, 但現在也要商業經營, 不錯,張雄平的藝術是值得讚賞, 但亦不諱言他是從事一個行業, 在他不明白的層次上, 堅持個人的藝術追求, 大家就要考慮個人和整體之間的關係, 是不是他全對呢?
其三, 任何一間公司, 任何一個僱員, 若對上司或老板說, 因為恐怕合作令我的工作表現受到影響, 所以我拒絕這個工作任務, 你說可以不可以? 不錯, 粵劇是一門藝術, 但也是紅豆團全團的謀生的支柱, 若有任何一個, 或者稍有地位的員工, 提出反對工作指令, 你想一間公司如何運作.
其四, 張雄平混淆了他的工作和藝術之間的分野, 達文西接受畫作任務,都是在僱主的要求下發揮自己的藝術想象, 都曾經試過不按僱主要求而被解僱, 因此, 張雄平的問題就是他分不清兩者之間的關係.

我不是幫紅豆團說話, 只是因為太多人容易一面倒想問題, 而提出以上說法, 本人素知戲班情況, 但於此事中絕無半點關係, 新加坡的情況也是從他人口中得知, 此際只是說出實況而已.

本人奉勸張雄平一句, 你的藝術確是了得, 如果希望能堅持自己的想法,就只可以學香港佬倌一樣打散煲, 不參加紅豆這類國營劇團, 若要參加, 就要明白個人和團體之間的關係, 好好處理. 至於紅豆團領導層, 最錯是沒有適當安撫和解釋, 但內情可能是借此事殺雞警猴, 張雄平可憐地成為示範, 因為內地團正厲行改革, 以圖生存.

至於說某君, 從來都係追名逐利, 貪花好色之徒, 臨門灑一灑你, 是內地文武生慣伎, 又何止此君, 都是圖個金銀滿屋而已, 見怪不怪!
(表情12) (表情36)

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5 )
日期:2007/07/18 08:46
留言者:kkw

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6 )
日期:2007/07/18 08:57
留言者:大夫

反面堅持:
呵呵, 你很細心有頭腦. 我們聊聊吧.
1. 張雄平信件公開, 確可能做成反效果.--- 對. 所以我暫不相信這是張雄平的行動. 如果另有人推波助瀾靠害, 也是可以想像的.
2. 其一不能怪紅豆團方--- 對. 團方以宗旨行政決策. 團方沒有錯.
3. 其二資方要求雜牌軍, 團方可以有三種對應: 不允, 應承, 不用團名而以私人參助. 無論那一個決定都是可以的. 但這不是問題所在. 問題是溝通方面出了大毛病. 從信中看出張雄平雖然說不想去, 但並無說不論怎麼樣我都不去. 他是以為行政方接受了他的立場. 如果行政方面明確的說如你不去對團的影響很負面, 隨非你已決定離開紅豆. 後果或可能不一樣. 我們也不清楚3月下旬,余勇团长、戴广明副团长约他到办公室谈了一次是不是這個意思. 如果是, 余勇团长也沒有錯.
4. 我們明白有料成名的藝員不喜歡為資質差的作梅香, 這是行政人員必須考慮的. 但團隊規則也要顧及. 張如跟團去但不參加雜牌軍一劇也是一個辦法.

這事看樣子是溝通不夠, 各自以為如此而弄大. 如果是要殺雞警猴, 警猴不殺雞不是更好嗎? 希望他們能大家坐下來和平解決.

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7 )
日期:2007/07/18 12:04
留言者:Trespasser

愿望是美好的,不过...世间事有多少是以人的主观愿望为依归呢?

猴就是猴,不杀鸡又焉能警猴?

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8 )
日期:2007/07/18 12:32
留言者:好奇人

這是粵曲討論區域,為何變了用作澄清啟示,如有此須要,是否應該刋登廣告以示天下,真不明所以? (表情6) (表情6)

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9 )
日期:2007/07/18 13:13
留言者:ABC

Too many bad news every day. (大哭) (大哭) (表情4) (表情4) (表情4) (表情36) (表情36) (表情6) (表情6)

Re: 关于本人(张雄平)没有参与新加坡演出的报告 ( No.10 )
日期:2007/07/18 13:18
留言者:金張君

(表情37)凡事包容,多站於對方角度看,放低自己的身份,睇量上級/下屬,主動多溝通,不要執著自己是對多些還是別人錯多些,相信萬事可解決,若超越自己立場的底線,就自己選擇應走的路,也不失為更好的方法。希望此事可完滿解決,衷心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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