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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求曲區應否送上孖寶或三寶?
日期:2007/04/15 14:14
留言者:兒歌

<<阿立粵曲天地 曲友求曲區
注意:「曲友求曲區」主要是供曲友尋求曲詞曲譜的地方,為保障原唱者權益,請避免徵求市面有售的唱片或 CD的歌曲錄音,希望大家合作。>>

立哥在求曲區有以上留言,但大家視若無覩,繼續要求或送出孖寶、三宝!當然,小妹亦是其中一份子!只是心中常有疑問:這樣做會否给立哥做成麻烦呢?若果會帶給他困擾,實在對不起他!

但.......有些曲電台都有播,有些係有錢都好難買到嘅!尤其身在異鄉!

小妹愚矇,望各位幫忙解决疑問!

(表情36) (表情36) (表情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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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在求曲區應否送上孖寶或三寶? ( No.4 )
日期:2007/04/18 00:52
留言者:兒歌

(表情4) (驚訝) (憂愁) (困惑) (表情6) (大哭) (沉思) (表情37)

Re: 在求曲區應否送上孖寶或三寶? ( No.5 )
日期:2007/04/19 10:49
留言者:Kwai

雖然涉及版權問題,但從「求曲區」的情況看來,求曲的曲友似乎對此滿不在乎,還是公然的徵求孖寶或三寶。看來此問題真的要曲友自覺才能解決。

Re: 在求曲區應否送上孖寶或三寶? ( No.6 )
日期:2007/04/20 12:28
留言者:妹珠

計我話,我地唔可以阻止求曲人公開徵求孖寶或三寶架,佢地係貪方便(我唔敢話佢地係貪心,因為有些曲真係好難係市面買到架),但正如大夫兄所言,贈曲人可能要負更大的責任,那麼,贈曲人為了保障自己,大可不再慷他人之慨(例如原唱者和唱片公司的權益),隨便公然贈曲咪得囉。

Re: 在求曲區應否送上孖寶或三寶? ( No.7 )
日期:2007/05/06 01:12
留言者:大夫

(閉嘴)

Re: 在求曲區應否送上孖寶或三寶? ( No.8 )
日期:2007/04/23 15:11
留言者:兒歌

多謝各位提供意見及解决方法!特別多謝大夫指教法律責任!
其實出曲,無論唱者或是作曲者,都應該希望成熱門金曲!倘有人推廣,應該高興0架! (拍掌)如果有譜聽曲,覺得好聽,就會去買碟來練唱,(呆係人板!),因為上載歌曲音色欠佳,又無畫面(卡啦OK)或無音樂。但如果送............,唉!咁人哋花咁多人力、財力、物力同心血........,又好難怪有人會向網主施加壓力囉!雖然大夫話立哥冇法律責任,但是否需要送他止頭痛丸呢? (沉思) (沉思) (沉思)

Re: 在求曲區應否送上孖寶或三寶? ( No.9 )
日期:2007/05/06 01:10
留言者:大夫

(閉嘴)

Re: 在求曲區應否送上孖寶或三寶? ( No.10 )
日期:2007/04/25 17:21
留言者:skeppi
電郵:niyon99@hotmail.com

對於那些任白為慈善籌欵的錄音、錄影:如
牡丹亭驚夢 (港台)
琵琶記 (港台)
去國歸降 (TVB)

雛鳳的歡樂滿東華 (TVB),南亞賑災籌欵(中天台)...等,

大家又有什麼意見呢?

Re: 在求曲區應否送上孖寶或三寶? ( No.11 )
日期:2007/05/05 08:05
留言者:老樹

(大笑) (大笑) (大笑)
尊重知識產權,這大前題,相信大家都同意;可是實行時卻有討論的空間。

年前,正當香港研究立法保護知識產權之際,發生了美國五大藥廠控告南非政府侵權的案件。五藥廠研發治療愛滋病藥片,售價約十美元一片,病人每天須服三片(每天付出30美元)。非洲是愛滋病的重災區,也是個貧窮的地區;大部份家庭月入只有50美元,病人付擔不起藥費。南非政府仿製美國藥廠的出品(侵權!),以廉價售予病人,引發了這次訴訟。結果?五大藥廠撤銷該項控告!以上資料得自香港世界宣明會的刊物。

在1998年(?),老樹在深圳書城用人民幣8元買了一匣錄音帶,是龍劍笙、梅雪詩的「洞庭十送」;老樹在香港的唱片店,見到同一首曲的錄音帶,售價是港幣38元。
尊重知識產權協助謀取暴利?

月前,老樹往「添記」購買彭熾權、曾慧的「關公月下釋貂嬋」VCD卡啦OK,卻原來那是雙VCD卡啦OK,共收錄四首曲,「關公」只是其中之一。老樹付出港幣70元,買了心目中的曲,另加三首,是老樹不聽不唱的。唱片公司以「綑綁式」的銷售模式,漠視消費者的利益!尊重知識產權?


Re: 在求曲區應否送上孖寶或三寶? ( No.12 )
日期:2007/05/05 09:36
留言者:Tim

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是從事智力創造性活動取得成果後依法享有的權利。 通常分為兩部分,即“工業產權”和“版權”。根據1967年在斯德哥爾摩簽訂的《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的規定,知識產權包括對下列各項知識財產的權利: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表演藝術家的表演及唱片和廣播節目;人類一切活動領域的發明;科學發現;工業品外觀設計;商標、服務標記以及商業名稱和標誌;制止不正當競爭以及在工業、科學、文學或藝術領域內由於智力活動而產生的一切其他權利。總之,知識產權涉及人類一切智力創造的成果。

版權(Copyright) 亦稱“著作權”,是指權利人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所享有的獨占權。 這種專有權未經權利人許可或轉讓,他人不得行使,否則構成侵權行為(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各國為協調作者行使專有權與促進作品廣泛傳播多製定版權法。 版權對像一般包括文字、口頭作品、音樂、戲劇、攝影、舞蹈、繪畫、雕刻、電影作品等。 版權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亦可是單人或數人。 除個別國家立法上要求一定程序外,版權一般因創作而自動產生。 版權包括精神權利(發表權、身份權、修改權等)和經濟權利(複製權、發行權、公演權、廣播權、追償權等)。

來源 :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9/28/content_1104106.htm

Re: 在求曲區應否送上孖寶或三寶? ( No.13 )
日期:2007/05/05 09:38
留言者:Tim

版權是什麼 ?

一般而言,版權是賦予原創作品擁有人的權利,可以存在於文學作品(如書籍及電腦軟件)、音樂作品(如創作樂曲)、戲劇作品(如舞台劇)、藝術作品(如繪畫、髹掃畫及雕塑品)、聲音紀錄、影片、廣播、有線傳播節目和文學、戲劇及音樂作品已發表版本的排印編排,以及表演者的演出等。互聯網傳送的版權作品,也受保護。
事實上,獲賦予版權的作品,未必是饒有藝術價值、獨具匠心或創意非凡的。即使簡單如一幀普通的生活照,也可擁有版權。
版權是一項自動被賦予的權利。在創作完成後,有關作品即擁有版權。版權與專利、商標及工業外觀設計等其他類別的知識產權不同之處,就是版權毋須在香港註冊,也可受法律保護。

來源 : http://www.ipd.gov.hk/chi/intellectual_proper

Re: 在求曲區應否送上孖寶或三寶? ( No.14 )
日期:2007/05/05 09:44
留言者:Tim

想知多啲, 可到以下網頁瀏覽:

http://www.ipd.gov.hk/chi/home.htm

Re: 在求曲區應否送上孖寶或三寶? ( No.15 )
日期:2007/05/05 23:54
留言者:兒歌

多謝以上各位網友提出不同的意見、觀点角度及詳盡的產權法律知識;令兒歌獲益良多,推動多角度思維方式。謝謝!
常言道:「法律不外乎人情」,但"情"與"法"却經常對立!而"情"與"義",亦往往颇難共存呢! (沉思) (沉思) (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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