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秦香蓮的行為心態 ( No.1 ) |
日期:2007/03/21 11:10 留言者:elizatsui
電郵:elizatsui200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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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集都是由人編的,所謂文人多大話,有時睇戲的情節,真係有好多反駁,有d劇集或粵劇曾講秦香蓮都想向包公講情架,但由於話包公鐵面無私喎,話陳世美第一犯欺君罪﹝最大罪﹞第二喪盡天良,老婆仔女都要殺,斬草除根喎,第三又話韓琦亦因為看不過眼佢所作所為,又不能交差情況下自殺了等等的罪,故要鍘陳世美啩! 其實當初秦香蓮上京見到陳世美,陳世美不認妻時,當時肯俾錢打發秦香蓮,而秦香蓮收咗錢就走,咪一天都光曬啦!就因為秦唔肯要錢,陳又怕佢揭發欺君罪囉,咪搞出咁多嘢囉! 或者唔係咁,我地就唔會咁多嘢講!咁多嘢彈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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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秦香蓮的行為心態 ( No.2 ) |
日期:2007/03/21 13:40 留言者: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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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妻棄子是罪不至死的, 古今如是; 殺人欺君才是罪大惡極嘛.
其實 女人的天性都有感性和理性之別. 當然, 感性的女人 大有可以做到委曲求全的; 但理性的女人就二話不說, 訴諸法律, 使其獲得應有之罪.
我相信秦香蓮是屬於感性的, 所以愛恨也較為偏執. 秦當初只想要他覺悟回心就萬事皆休, 不要金銀代替 也不想他死. 及後, 陳世美狠心至向親生下毒手, 又誤了一條人命, 秦才硬下心腸要告他至得到應有之罪. 所謂虎毒不食兒, 陳此舉在秦之心中已泯滅人性, 赦無可赦了!!
我認為編劇至.....秦得知陳之天良喪盡後還要為他向包大人求情, 未免有點將秦之角色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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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秦香蓮的行為心態 ( No.3 ) |
日期:2007/03/21 17:34 留言者:skeppi
電郵:niyon99@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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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d劇集或粵劇曾講秦香蓮都想向包公講情架,但由於話包公鐵面無私喎......故要鍘陳世美啩】
我反而覺得以上情節比較合理。
民間傳奇雖然是文人多大話,但斷不可以偏離當時人民思想習慣太遠,事關古代中國太多文盲,社會上只能靠看戲曲、聽說書、講傳奇以作一般人民之教化。
評劇是河北地方戲曲,也許這情節可反映該地人民思想吧。
多謝曲友寶貴意見,請多多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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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秦香蓮的行為心態 ( No.4 ) |
日期:2007/03/21 18:49 留言者: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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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果秦香蓮不怨恨陳世美謀殺稚兒, 若果秦香蓮不痛惜韓琪犧牲性命, 還要為陳世美求情留活的話....... 如此不分大是大非, 如此不知恩義敵仇, 這樣的庸愚之輩, 事前不知輕重, 事後出爾反爾............... 毋怪乎被夫愚弄離棄!! 她的確是錯配. 我會暗暗為陳世美呼冤~ 也實在替韓琪不值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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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秦香蓮的行為心態 ( No.5 ) |
日期:2007/03/22 23:13 留言者: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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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来和应先生两句,聊以报答先生赠碟之恩!
以今天的角度来看,秦香莲的心态确是有点异常!可以说整个悲剧,陈世美是始作佣者,但秦香莲也是责无旁贷的. 陈世美见利忘义,确是可恨,不值得同情,但仔细分析,罪不至死,只不过是生不逢时,成为封建制度下的牺牲品,但秦香莲的执着却是得人惊.
见利忘义,抛妻弃子,重婚,在当时,在今天都不是死罪,但在当时欺君却是死罪,所以陈世美后面的一连串动作都因此而起,如果欺君不是死罪,想陈世美也未必会走到想杀人灭口这一步.
无疑陈世美是想谋杀秦香莲和他们的儿子,但可幸没有成功,所以只是意图谋杀,应该不是死罪,最多是终身监禁吧! 韩琦之死怪不得陈世美,韩琦是奴才,不是旁人定位他,是他自己定位自己,这表现在他自己的心态上,他觉得有负主子所托,所以自杀以报答陈世美曾对他的大恩,如果韩琦识想,不把自己定位为奴才,而是一个人,和陈世美一样是平等的,仅是上司下属的关系,看到上司行为不当,懂得大义灭亲的道理,不是懦弱的去自杀.而是转而保护秦香莲母子去找包公上诉,那韩琦不单不用牺牲自己,还能减轻陈世美的罪孽,成为一个识大体的仆人,受万人景仰,可惜韩琦仅是一个不识大体的奴才,不单没有报答到主人的大德,还间接加重了主人的罪孽,让人徒呼奈何.
再来分析秦香莲,当初让夫婿上京赴考,她应该也是有一种望夫成龙,想夫荣妻贵的心态吧,就算说当时的妇女没有地位,在丈夫上京赴考一事她没有发言权,是陈世美和他父母的主意,但作为丈夫赴考后家中唯一的支柱,如果她不表态支持,相信陈世美也未必能成行,既然她是支持丈夫去博一盘,因为上京赴考完全是赌博,而且成功率很低,首先能够成功上京就是一个问题(所谓路途凶险),能否高中就更是机会渺茫,(想想连杜甫都未能考上就可想而知了.)对这些穷困的家庭,不成功往往就便成仁了,因为这些考生可能连回程的路费也没有,考不上就意味客死异乡了,但风险越高,回报率也是非常可观,不然就没有人去博了,所谓食得咸鱼就要抵得渴,秦香莲放得丈夫上京,就要预咗冇咗个老公,所谓悔教夫婿觅封侯,考不上固然后悔,考上也很可能要后悔呢!
但当她知道陈世美发生了婚外情以后,其实她有很多选择去解决这问题,第一.接受陈世美的补偿,拿住黄金去改嫁或者专心把孩子养大,再望子成龙,相信堂堂驸马爷出手一定不低,而且以后还可以陆续有来,生活一定无忧,但秦香莲就是不愿,陈世美当时就是没有退路,事情闹大了,公主知道了,皇帝知道了,陈世美就犯了欺君之罪,就要死,到底秦香莲是想要回丈夫还是要逼死丈夫呢?天知道!
其实当时事情还是有弯转,难得公主深明大义,肯委曲求全,想一想在皇权而传统的宋朝,连公主都表达了愿与之共待一夫的意思,秦香莲一个小小的没有见过世面的妇人却发出了“宁为玉碎,不作瓦全”的呐喊,可能吗?别忘了三纲五常,别忘了妓院林立,别忘了妻妾成群是当时社会认可的道德标准。陈世美在这方面可没有违规啊!但秦香莲却变的像白骨精一样可怕而不真实了。才会弄出最后收买人命的下策,韩琦自杀的后续,这如果说是陈世美作茧自缚,难道秦香莲就能完全开脱?人谁无错?谁又能保证自己在富贵荣华面前把持得住?陈世美行错一步,秦香莲就不给他机会改过补救,从某重角度来看,陈是自卫去杀人.是秦逼他走上不归路的.
其实,用今天的角度来看,秦香莲是一个比女强人都要强的强人,丈夫不在,可以撑起一个家,家公家婆死后,可以带着子女在没有一文钱的情况下,千里迢迢来到京师寻父,这本事,这魄力,这坚毅又怎是一个强字了得?就算在男权的社会内,做什么不可以,为何就偏要稀罕一个变了心的丈夫?
现在倒好了,她选择了发一时之气,后果呢?孩子没爹了,她生活没有了依靠。为了在历史上留下了个美名付出了一生的幸福和后世子孙的因为穷困而受到的欺辱。她值吗?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她害了世美害了自己害了这一大家子人。
站在男人的角度来看,真希望希望女人不要成为秦香莲.因为
陈世美伤的是心,秦香莲要的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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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秦香蓮的行為心態 ( No.6 ) |
日期:2007/03/23 07:08 留言者: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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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得guan為你仗義翻案, 點化蒼生.
可憐的帥哥陳世美~ 见利忘义,抛妻弃子,重婚....不外是合乎人性表現, 畢竟功名利祿..誰能忍此呢! 與公主成婚也實是皇命難違, 陳也曾有思家, 酸楚誰知!! 如果當時欺君不是死罪,想陈也未必會自卫去杀人. 唉, 真是英才天妬, 奈何!!
韩琦就更可惡.. 自己寒死蠢死找死也罷, 還來個累人陪葬!!
秦香莲更是...嘖.嘖嘖!!. 让夫婿上京赴考, 望夫成龙, 這女子著實貪圖富貴, 罔想坐享其成, 又不顧丈夫死活, 故被離棄是活該, 應萬千懺悔. 卻偏事後又不肯妥協, 勢將丈夫逼上絶路; 簡直害夫害己害全家, 真是人面妖性, 千古罪人!!
<綜觀撮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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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秦香蓮的行為心態 ( No.7 ) |
日期:2007/03/23 08:39 留言者:fa.i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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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当时事情还是有弯转,难得公主深明大义,肯委曲求全,想一想在皇权而传统的宋朝,连公主都表达了愿与之共待一夫的意思,秦香莲一个小小的没有见过世面的妇人却发出了“宁为玉碎,不作瓦全”的呐喊,可能吗?
我反而想為皇姑說句話,皇姑當時為逼秦香蓮銷案,派人擄走她一對兒女。以當時之君主制度,隨時莫需有要一個平民條命!但最後她仍然義釋鳳雛,可見皇姑是有情有義之人,除肯彩鳳隨鴉下嫁陳世美,亦不忍心下旨殺夫婿妻兒,可見她是一個有百般情意的人!
不過…話說回來,就算兩女共待一夫,陳世美也不易做,一個有權有勢,一個不畏權勢,佢…想做人都好難…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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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秦香蓮的行為心態 ( No.8 ) |
日期:2007/03/23 12:46 留言者: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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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皇姑也太愚蒙, 爭個狠辣自私的枕邊人來作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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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秦香蓮的行為心態 ( No.9 ) |
日期:2007/03/26 03:32 留言者:K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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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分辨四位古代人(秦香蓮,陳世美,包公,皇姑)的對錯, 因古今時代不同,每人性別年齡背景不同, 故此看法不一樣,用討論的心情來看別人的意見是幾有趣的。 秦香蓮: 不是貪圖富貴之女子,君不見“六月雪”之竇娥,人人歌颂她賢淑。 一切發生的事,她都是被動, 只是不拿錢及出言譏諷包公是主動,不為金錢是骨氣,諷刺包公是絶望,一切都是合情合理,不 過以古時女子的地位,她是比較前衛, 但她無錯。 陳世美: 罪有應得,皇帝不是迫婚,(蔡百楷就是寧死不屈,五娘比香蓮有福氣得多),不計其它罪狀,只計 欺君之罪,騙婚的對象還是皇姑,在當時都已經犯了死罪,而且他是讀書人,那有不知之理,是存 心抛妻棄子在先,殺人滅口在後, 結果死于香蓮的執着,都是天意,報應。 包青天: 其實應多謝香蓮不要錢及譏諷他,否則他包青天的美譽就蒙污。 皇 姑 : 這人物是最可憐及無辜,品格高尚,陳世美害了她一生,更加該死。
今人談古事,當然覺得有很多是不合邏輯,但 現代再没有包青天及秦香蓮,大可以放心做陳世美。
以上都是隨便想到甚麽就説甚麽,如有説錯,請各位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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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秦香蓮的行為心態 ( No.10 ) |
日期:2007/03/31 19:39 留言者:skeppi
電郵:niyon99@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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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遊回來,喜見曲友紛紛揚揚的回應,可謂珠玉紛陳,多謝!
待我逐一細看,以便獲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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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秦香蓮的行為心態 ( No.11 ) |
日期:2007/04/02 10:04 留言者:Le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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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te Chan Sai M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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